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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撰写格式的规范与标准
根据国标
GB7713-87
规定,学术论文包括三个部分:一、前置部分。包括题名、作
者及单位、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
1.题名
国标给题名的定义是:
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
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题名以不超过
20
字为宜,忌繁琐、忌使用不常见的符号和术语。
必要时可设子标题。
2.作者及单位
作者及单位置于题名之下,单独成行。
学术论文要署真实的姓名和单
位及邮编。表示文责自负,同时也便于读者与作者联系。如果预投外文刊或国际会议,对
于同一个作者来说,不同的文章,姓名和单位的翻译要力求规范统一(详见附录
2
)
。
3.
摘要
国标规定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评述。
摘要的内容应包括与
论文等量的主要信息。摘要的特点是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全文就能获得
必要的信息)
。摘要也要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
摘要汉语不超过
300
字,
英文摘要不超过
250
个实词。
4.
关键词
国标规定关键词是为了便于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出来的用以表示论文
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数量
3-8
个,有实际意义,尽量使用汉语主题词表中的
词。
5.中图分类号
该号码是根据论文的内容确定的,分为
22
个大类。可到图书馆或本
馆主页中去查询。